法律问答

开发商:北京南宫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南宫景苑

合同订立日期为2010年10月

第十一条:交付条件

(一)出卖人应该在2010年12月3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第十二条: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承诺

1、市政基础设施

(1)上水、下水:2010年12月31日达到正常使用

(2)市政双路供电,过渡性供电:2010年12月31日达到正常使用

供暖、燃气、2010年12月31日达到正常使用。

电话、电视2010年12月31日交付,敷设到户。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出卖人采取临时措施,保证买受人正常生活。

第十三条?逾期交房责任

处理方式:

逾期交房,出卖人支付买受人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三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交接手续

(四)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办理交接手续的,按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10日之内,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并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5日内向出卖人支付人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10日,出卖人有权终止合同,(1)买受人要求退房的,买受人应当在发出退房通知5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该居住房的租金及全部已付款1%的违约金,则出卖人应当自接到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5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款。(2)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第十一条阅读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全部已付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于实际交付之日起5日内支付。

第二十一条??产权登记

应该在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如未完成,按照第二种方式即:出卖人继续积极办理,直至取得楼栋的权属证明为止。

请看我选的这些是不是都算不平等条款?

?

同样是这家开发商,我在2004年1月8日曾经也签过一份南宫雅苑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2004年3月4日。

第九条?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不超过60日,自规定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2)逾期超过6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在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款,并按1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自规定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由以上对比可知,开发商的本次合同是有意欺诈购房人。

2019-01-08 18:07: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就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果购房者催告开发商,经催告3个月后仍未能交付的,购房者可以单方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如果购房者没有催告,那么自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起一年内没能交房,购房者也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损失。
    另外还需要注意两点:
    一是购房合同中对逾期交房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条件和违约金赔偿有约定的,应按合同的约定处理。
    二是如果逾期交房时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合同中约定的免责事由造成并且及时告知了购房者,那么开发商不承担责任。
  • 买房逾期付款要交违约金吗,  买房逾期付款,需不需缴纳要交违约金,主要看双方的合同。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关于,买房逾期付款需要缴纳违约金的条款,违约后就需要缴纳违约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分为两种:  
    1、逾期期限在双方的约定期限内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期限超过约定期限的,可选择:  
    (1)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应当支付逾期付款、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  
    (2)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支付违约金;  
    (3)双方另地约定。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逾期付款开发商能拒绝交房吗  
    1、开发商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开发商以逾期付款为由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拒绝交付房屋。即所谓的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届期未履行义务或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享有的可拒绝对方履行或相应履行要求的权利。所谓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的义务互为对待给付或对价关系的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就是双务合同。买房人有付款义务,开发商有交房义务,买卖双方履行义务的期限分别届满、届至。后履行抗辩权实质上是对先履行义务一方违约的抗辩。  
    2、开发商行使后履行抗辩权不成立的情况  如果买房人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大部分的购房款,那么开发商就可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先履行抗辩权拒绝交房;如果买房人已经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大部分的房款,那么开发商拒绝交房抗辩不予成立。  
    3、买房人以卖房人不具备房屋交付条件的情况,行使不安抗辩不成立  买房人可否以卖房人不具备房屋交付条件,而依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行使不安抗辩权而拒交购房款呢?其实这是不可以的。《合同法》规定的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必须是有确切证据证明卖房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房屋不具备交付条件不属于以上四种情形。
  • 开发商迟延交房的情况下,您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交房,并请求法院判决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为开发商迟延交房,你想要这套房子的话,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您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向开发商发解除合同的通知,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开发商如果不同意的话, 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合同解除,开发商退房并赔偿损失。
  • 第一:是房产开发商必须已经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不管购房者和开发商在买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将开发商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开发商交房时都应提供。
    第二:是我们常说的“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第三:是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第四:购房合同上标明的交房条件。可以拒绝收房。
    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于一定的时间内取得上述证明文件并向你们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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