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想问一下!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怎么样才能有所保障?需要什么东西!购房合同以后能有法律效益吗?

2019-01-08 18:16: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正在还房贷,还没有交房

    方式一:直接更名

    流程:

    1、卖方将银行的贷款还清;

    2、卖方拿着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后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合同;

    3、开发商带着合同和注销备案登记表去房地局办理该房屋的注销手续;

    4、注销完成后由买方和开发商签署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再到房管局重新备案。

    注意事项:

    1、房子必须还清银行贷款

    2、更名必须取得开发商的同意

    3、买方不能再按揭了,必须全款购买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手续比较简单,且整个过程没有税费。缺点是不能按揭,且中间有大量的空白期,风险比较大。

    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此,法律上对这种交易行为是不保护的,出了什么问题都只能自己兜着。

    方式二:双方约定等房产证下来再过户

    这种方式就属于二手房买卖了,因此要缴纳的税费也是比较多。

    包括:

    个人所得税:总房款的1%

    契税:90平米以下的为总房款的1%;90平~140平米的为总房款的
    1.5%;140平米以上的为总房款的3%。(均为首套房)

    (契税要交两次,一次是卖方本人办理房产证时缴纳,一次是买方办理新房产证时缴纳)

    营业税:
    5.55%

    第二种方式的优点是能及时过户,风险较低;缺点是税费较高,且时间成本比较长。
  • 购买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的风险

    1、不能申请贷款

    我国实行的是产权登记公示制度,只有进行合法登记后才能真正拥有房子的所有权,否则就不能进行正常的买卖。

    在银行看来,这类房子产权不明,很有可能出现纠纷,为了规避风险,自然不会通过贷款审批。
    另外,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也不能进行继承、赠与、抵押等活动。

    2、房子被用来还债,购房人可能钱房两空

    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是,购房人签了合同交了定金,但是房主因为欠了别人的债,债主收走了房子用来抵债,遇到不讲理的房主就是不还你定金,买房人最后闹得钱房两空。

    3、房子被房主一房二卖

    要是遇到不讲理的房主,在没拿到产权证以前,房主有机会把房子卖给出价高的第三方。
  • 有了房产证,购房合同还有用的。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在业主后期转让或出售该套房产的时候是需要出具购房合同原件和房产证的。

    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产权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 倒塌后的房子,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是有拆迁补偿费的,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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