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盲目的从一个学校食堂的档口店主那兑了一个档口,只是签的协议没有签合同,总款6万已付3万。

问题是:

1、学校明确不允许档口店主私自转让转包,现在只能以帮店主打工为名在经营。

2、店主原说学校档口租金提点要降到18%,实际租金提点还是20%。

3、店主原说档口每天销售额按2000算,每天可净利600,实际每天销售额1200~1500,基本不盈利。

请问,我是否能取消协议,追回已付的3万。谢谢。

2019-01-08 18:37: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没有签订。一般而言,合同不成立,但并不绝对,《合同法》第36条、37条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 以劳动合同为例,没签劳动合同,若有证据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赔偿。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
    "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合同的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合同的转让,也就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准确的说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即在不改变合同关系内容的前提下,使合同的权利主体或者义务主体发生变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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