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开车准备向右停车的时候,后面的电动汽车和我车侧后门的后方相互摩擦,对方的小腿出血,出现淤青。我的车手续完善,有保险,警察认定我是全责任。我应该为他垫付高额的医疗费还是对方应该自己垫付医疗费,向保险公司索赔?

2021-05-09 11:39: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多家保险公司买意外险,只要是给付型的险种(意外险、重疾险、寿险、住院津贴险),都是可以同时赔付的。而报销型的意外医疗险和住院医疗险,也可以一起赔偿,但是最终报销总额不超过实际消费的医疗费用。
      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第一, 意外险包括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两个部分;
      第二, 意外伤害又分为身故和残疾连个方面;
      第三, 意外伤害是可以重复报销的,但意外医疗是不可以重复报销的,但多家保险公司的意外医疗部分是可以起到互相补充的作用的。
  •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在其责任范围内垫付医疗费,超过责任限额的,保险公司有权向责任方追偿。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