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2020年3月份买的房,楼房顶层,房屋快室内装修好的情况下下大雨,屋顶漏了,给物业管理说让修屋顶,她们同意了,但一直推,直至前一天夜里下了一场大雨,昨日早上去看看刚室内装修好的顶泡烂了,我要去找她们商议有人说房顶漏她们修,屋子里的损害她们无论,说并不是她们的义务,我也想问一下这是否她们的义务,能否向她们要去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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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的责任:
1、公共设施、设备的漏、淤、溢问题。公共设施、设备、管线由于建设质量差、年代长久、失查、失修等因素造成对小区业主财产的损害问题。典型的事件比如“水管爆裂” 、“线路短路”、“电梯故障”等。
2、公共建筑部分由于年久失修损伤行人的问题。典型的事件如围墙倒塌、外墙体脱落损伤行人等。
3、公共娱乐服务设施故障或公共物件管理不善造成业主损伤问题。典型的如客人在游泳池范围滑倒、沙井盖(室外排水通道或地下管道井上面的盖子)缺失或公共物件摆放不当造成行人绊倒等。
4、管理公司雇员知情却未进行劝阻的由业主违反规定造成的影响邻里和他人的行为。典型的事件如装修不当影响邻里、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损害公物和私人财产等。
5、公司雇员疏于管理造成业主财产责任性损失。
6、其他自然灾害引发的管理上的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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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主维权,可以与其他受到侵害的业主一起去当地的房管局物业管理科投诉维权,也可以求助当地的新闻媒体,实在不行就大家联合起来一起起诉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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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