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妹妹和她男朋友未婚?但有了孩子,现在闹分手?如果真分手了?孩子男朋友养着?我妹妹需要付抚养费吗?

2019-01-08 21:35: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未婚生女,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所生的儿女,和婚生子女一样,有同等的法律权利。
    如果双方分手,不用办理离婚手续,直接分开即可。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承担一半的抚养费。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和子女抚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就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可以向法院起诉。
    对于彩礼,应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现双方按习俗办理了婚礼,实际在一起同居,是不用再退彩礼的。
  • 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这么几个因素:一是孩子的年龄;二是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三是双方的受教育程度;四是孩子的意愿(指年龄稍大且能进行意思表示的孩子);五是孩子的生活习惯;六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等,但总的原则在于: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某方是否利于孩子未来的成长。
  • 孩子是非婚生子。父母双方都有抚养责任。由谁抚养,抚养费的数额,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不同意一方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判决来决定。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1、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2、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当事人可以向对方提出要求支付抚养费用,但如果对方不承认亲子关系,当事人应该提供相关证据,如进行鉴定,当然在诉讼中提出鉴定申请。建议搜集能够证明亲子关系的证据,有利于争取胜诉。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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