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在一家工厂工作。到目前为止,2017年11月的工资还没有支付。已经三个多月了。我该怎么办?

2021-05-09 19:34: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向工厂讨薪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 只要个人能够提供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据(比如:出勤表、考勤卡、工作单、工资条或发放记录等),即可以证明个人与该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那么,公司不发工资的做法违反《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与你形成了劳动争议

    由于劳动争议有自发生争议起60日内仲裁的时效规定,如果讨要时公司拒不支付,个人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要求支付工资和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部分
  •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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