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亲戚在工地工作了二十多天,突然晕倒被送到医院说脑干出血,不到四十八小时就死亡,对方只赔偿五万元,说不行就起诉!我该怎么办?

2021-05-09 20:20:2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已赔偿,取得谅解后不起诉,驾驶证还要吊销。检察院免予起诉,只能检察机关不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照是交警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队应当对违反交规行为进行处罚,符合吊销驾照的情形,是必须吊销驾照的。
    与检察院是否公诉没有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因为工作原因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或近亲属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直系亲属或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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