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限制责任公司形式的中外合资企业章程规定,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董事长由全体董事半数以上的选举发生,董事长不履行职务时,其他董事共同推荐董事履行职务。现在董事长去世,委托方委托新董事,在新董事长选拔之前,董事会会议应由谁召集、主持,如何召集。

企业法律顾问
2021-05-09 23:15: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注册一个中外合资公司要条件:
    申办资格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经过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设施的证明文件、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有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健全的财会制度,独立核算、自负赢亏。
    申办材料: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原件)、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合同、章程(原件)、批准证书副本
    (一)(原件)、审批部门关于合同、章程的批复(复印件)、外方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董事会成员任职文件(原件)、董事签字及总经理登记备案表(原件)、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
    手续和流程:查名—办理批准证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外汇登记和银行开户—办理税务登记证
    四、手续办理时间。
  • 一般的公司,非职工董事由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属于职工董事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一般的公司,非职工董事由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属于职工董事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