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8月我向朋友借款10万元,每月2.5%利息,每月还3500元,5年还清。还了8个月后我打算提前还清,19年4月,与对方沟通后他说算上违约金大概一次性10万可以结清欠款,我们也落实好约定提前还。19年5月在提前还款前,他因为其他经济纠纷被拘留,我一直没法联系他,他拘留期间一直没有还款。21年1月,他联系我说他的案件已经处理好,如果我现在想提前还款要一次性支付他12万,或者直接按借款合同继续还款。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要提前还款能不能按19年5月时约定的10万还,还是要根据他的要求12万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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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出借人不能在还款期前要求提前还款。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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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提前要求还款的,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偿还借款的,债权人可以提前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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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有明显违反约定行为,这是违约,那么可按合同违约部分的约定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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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