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父亲发生交通事故已经一个多月了。交通警察的判定责任是我们的30%,对方的70%是主要责任,但是对方没有保险。现在车修好了,定损6万,我父亲的医疗费1万,总对方给我们5万的赔偿,但是对方无视交通警察的判定责任,态度也不好,不想赔偿,这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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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注意
证据,如
借款合同等有效证明确实存在债务的相关证据
要注意
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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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首先是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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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方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受害方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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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