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下班回家,坐电车撞上老人的时候,我也积极地把她送到医院,做了全身检查,只是脚骨折了,医生说第二天就可以出院了,但是她家主张住在医院,我们的医疗费也支付了。现在她家叫我们支付护理费、营养费、过劳费、老人68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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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费
(一) 概念: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诊疗期间,为了及时恢复健康,在医生的指导和要求下,为购买营养物品所支出的费用。
(二) 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营养费的规定: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治疗医院的意见决定是否赔偿营养费及其数额。
(三)计算公式: 营养费=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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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