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的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还有姓名被骗子知道了,骗子能用来做假身份证吗如果能做,骗子能用假身份证贷款或是做坏事吗,做了对我有什么影响,我会被害吗,请求您您的帮助

2019-01-09 02:16: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作为个人贷款担保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四)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最主要的是,当贷款人没有能偿还贷款时担保人就要替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以上就是贷款担保人需要具备的条件,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人才有资格为人担保。  只要担保人符合贷款要求,贷款人在任何银行申请办理贷款都是可以的。
  •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网络借贷存在缺陷,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容易泄露,造假。
      
    (1)网络借贷虽然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以及其他渠道对借款人基本信息进行调查,但这只是贷款的最基础部分,借款人的信用、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用途很难跟踪调查,这是最大的风险所在。
      
    (2)尽管网络借贷平台需要审核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但是这些身份证件存在造假的可能。
      
    (3)对于网络借贷中债权无法得到清偿的现实,网络借贷平台对此亦无能为力。
  • 能否追回被骗款项,取决于警方对案件的侦破情况及犯罪嫌疑人挥霍骗得钱款的情况。建议尽快报警,越早报警越有利于侦破案件及追回被骗款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第二百五十四条公安机关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第二百六十五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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