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昨天寄了快递。里面是玻璃瓶的口服液,寄的时候多次说明了快递员,但是因为没有在保险单上签字,以前也没有打破,所以没有买保险单。但是,这次在寄的途中打破了,液体从包裹里流出来,明显是在旅途中打破了,快递公司说外包装完好就不赔偿。这个合理吗
消费者维权
2021-05-10 07: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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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赔偿,协商不成诉讼解决,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合同法》规定:运输人也就是快递企业对运输的快件有保管责任,如果运输过程中货物有损毁,快递公司要与消费者按照约定给予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话要给予市价赔偿,即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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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