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夫妻双方都属于再婚,并且离婚在都有生育子女,现在再婚生的孩子是属于超生么

离婚
2019-01-09 03:55: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抚养权的取得一般有两种:协议处理,和法院判决处理。协议处理比较简单,是双方协议离婚时,子女随哪边生活,由父母双方在离婚时就协商决定了,并且会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子女归哪方抚养。
    法院判决处理则会复杂一些。

    现已放开二胎政策,不同于国外将孩子都判在一处,国内一般情况下,有两个子女的,法院会判一边一个。而独生子女,如果双方都积极争取子女抚养权时,法院一般会根据子女的年龄,及是否有利于其健康成长作出判决。
    这里子女的年龄界限划分为:不足两周岁、两周岁以上和十周岁以上。
  • 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不能够达成合意的还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离婚再婚生育二胎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 1、如果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协商不成,可起诉,请求判决离婚。
    2、如果离婚,父或母都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不成的,由法院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决;结果如何,要看双方的证据、主张和操作方式。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该支付抚养费。2岁以内的孩子,如果女方争取且无不宜抚养孩子情形的,一般会优先考虑判给女方。
    3、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分,女方和无过错方可争取适当照顾。若有后续问题可电联。如果决定离婚,可约见律师,详述情况,请律师分析并协助制定具体处理方案,若有后续问题可电联。
  • 如果双方对于离婚及财产及子女抚养均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手续即可,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就财产或者子女抚养达不成一致意见,男方只能在女方分娩后一年才能到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你们无法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