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进厂时是8小时制度,现在又是12小时,合理还是违反劳动法?

2021-05-10 11:4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这一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作了具体规定。
  •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工作时间实行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或40小时标准工作时间制度的企业,以及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您这边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了吗。
    工作多久了?您可以直接与我详谈,希望可以帮到您
  •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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