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二年,无子女,感情不合,女方提出离婚,结婚时女方没有买任何家具,婚前送彩礼3万元,如何要回。。

离婚
2019-01-09 05:54: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有如下情形,男方可以主张对方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双方中一方给付了彩礼,但是双方没有进行离婚登记手续的办理,只是单纯同居,则双方并不能够认定为构成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即认定双方没有结婚。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要求另一方返还之前支付的彩礼的,法院应该能依法支持。
  • 起诉的问题在结婚登记地和男方的户口所在地都可以
    至于分居两年 只是构成可以离婚的一个条件,并不能自动离婚还是要办理相关手续
    分居满两年的证据周围的住户什么的证明算是一种,但基于现在的状况 并没有那么好找到,毕竟是一段长时间尚未连续。至于女方和他人同居 原理同上 但如果要找到就简单得多
    还有 其实离婚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感情破裂 然后还有一些财产的分割
    只要能证明 感情却是破裂 离婚并不是一件难事。
  • 如果没有如下情形,男方无法主张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
    (五)项的规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