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丈夫结婚三年了,没有孩子,因为我的身体原因不能怀孕,他总是和他的前女友联系,这是精神上的外遇还是可以赔偿?我们一起赚了12万日元左右,钱花在生活费和结婚借的钱上,每年的汽车保险上,我想回到我的一半,他现在起诉了。我该怎么办?

2021-05-10 13:5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 你好,感情问题建议协商解决
  • 起诉离婚,找证据证明他有外遇,可以要求他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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