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公司工作意外受伤,脚根骨粉碎骨折了。在医院接受手术之前,医院催促手术费准备手术,公司和我商量,一次解决。费用不够,能否向公司索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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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协商解决是最好的方式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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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鉴定后才能确定,根据伤残等级以及本人工资情况计算赔偿金额,赔偿项目有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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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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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