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借给我一万元,说一个月内还清,现在已经三年了。第一年他给了我利息。给了我3600。到了第二年就开始用各种谎言逃避。现在连电话都打不出来。我打算起诉他。在这种情况下去法院怎么说?

2021-05-10 18:58:4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二手房买卖的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二手房合同纠纷,那么,就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来处理二手房买卖纠纷
    法院处理二手房买卖纠纷的主要依据是《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以及二手房买卖合同
    一般来说,除非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欺诈、胁迫等,否则法院都会尊重二手房买吗合同的约定。最终,法院对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处理主要是以二手房合同为依据。
    不过,起诉最重要的问题是证据,没有证据,口头上的主张法院都是难以支持的。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也就是说,当事人自己提出一项主张,就必须同时拿出一份证据来证明,否则法院就一般不会认可这个主张。二手房买卖纠纷中最重要的证据是二手房买卖合同,当然还包括其他一些证人证言和文件等。
  • 追讨债务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的话,就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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