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公司退出商店让员工不直接上班的理由是,员工的试用期间没有直接评定试用期。没有必要继续工作,之后的员工说了合同,公司又安排员工调到分店上班。

2021-05-10 20:17:4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试用期被人事部开除不给试用期工资:  
    一、公司的理由,是常用的,其实公司很难证明其理由,申请仲裁时,你赢的机会更大。

      
    1、未签订合同时,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半个月工资)。工资一分不能少。

      
    2、退一步,你从事的职位,在招聘说明或者职位说明书上有没有什么明确要求,并明确说明不合格的标准?如果没有,或约定不明,公司很难举证你是如何不胜任的。仲裁时,是否符合录用标准,法律规定由单位来承担举证责任,并且这个录用条件必须事前告诉劳动者(你)。否则就视为违法解除,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选择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即一个月工资。

      
    二、你的重点是收集好证据,主要是证明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在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规定: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结合以下凭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1)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 考勤记录;

      
    (5)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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