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农民承包鱼塘养殖了大量鱼苗,一天鱼塘内出现了不明污染鱼苗大量死亡遭受到了巨大的救济损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诉讼能成立吗
2021-05-10 21:35:2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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