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后离婚协议约定归属男方,但是没过户给男方,此协议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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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离婚了,离婚协议就有法律效力,没有过户也不能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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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据协议约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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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是双方是自愿签订,可以视为离婚补充协议,应依据其内容来判定其效力。
1、如果补充协议是针对小孩抚养费、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则属于双方行使对自己的民事权利的处分权,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有效的。
2、如果补充协议的内容是关于婚姻状况的约定,即双方虽然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离婚,但又在事后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实际不离婚,仍然是“夫妻”关系的,也就是所谓的假离婚,则该补充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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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