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受伤了,摔断了脚。不能上班正常工作,休息了几天,他们的使用者在我休息期间应该在我休息期间吗?我在单位受伤了,摔断了脚。不能上班正常工作,休息了几天,他们的使用者在我休息期间,是否应该在普通工作中支付工资。
-
关于工作岗位调动的问题,有时员工可以接受调职、调岗决定,但不能接受降低劳动报酬。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第十七条之规定,劳动报酬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对劳动关系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对其进行修改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因此用人单位单方面降低员工的劳动报酬,是单方面修改劳动合同的行为,员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工资降低之日起六十天内均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申诉。
-
结合具体的伤残级别确定确定赔偿
-
您好,因公负伤可以请求老板赔偿,请问伤势怎么样?如果遇到拒绝,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