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宾馆前台,昨天晚上有顾客饮酒来滋事,一口气不太好,莫名其妙骂脏话,最终大家吵了起來,有人说要通电话叫人打我,,这是否算违法,见到半夜三更就我一个小姑娘在前台接待,好欺压,就挑事,这是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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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闹事属于寻衅滋事,根据具体情节追究法律责任。闹事三次属于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轻微的予以治安处罚。
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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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被警察机关逮捕了吗现在?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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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及时报警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要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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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