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今年49岁,沒有小孩,收留一个,小孩都六岁了上不上户籍,该怎么办

2021-05-11 11:3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养的子女申报户口时,不需要交验《出生医学证明》,需要的证件、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收养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资料,去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2、再凭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明,及上述资料,去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3、当事人可以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  第十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到当地民政办理领养手续
  • 要办理收养手续才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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