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搬迁需要对不愿意到新厂址工作的员工进行补偿,其补偿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协商。双方当事人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之上,就补偿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2、协商不成,依程序直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法律的规定,劳动
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照法律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厂搬迁的补偿标准为:
1、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