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在1997年的时候?村里引资开发?我家(有各种证件)当时正好在当时开发区之内?当时村委组织搬迁并签定了合同???里面有一条是这样的?开发商补尝每户7000元(钱以经到帐了)?村委会负责为搬迁户办理新房产权证(收取了2000元费用?有收据)面积为90平米每层?可以申请两层.?但是后来不知因为什么原因项目停止了?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但现在又面临二次拆迁(大学城扩大)我家新房又在规划区内,?我们搬迁户新房都盖好了十几年了?产权证也没个着落?老人家辛苦半辈子盖的房子被鉴定为?违规建筑?补偿价格根本没办法接爱?当初搬迁合同成了废纸一张??补尝款连买个商品房的首付都不够?想搬回到房子重建?村委会又设置层层关卡??说老房子也可能在规划之内(我家老房子在山上半山腰)?我觉的怪了?大学城难道?要搬到山去?后来经过多方了解?因为我们半山腰上的房子有十几户(跟本人遭遇是一样的)都有产权证?现在村委想回收去?在转手卖给第三方(听说是台商)进行开发(可能是要盖成别墅出售)十几本的产权证相当于十几栋的别墅了???想请问一下各位?本人目前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如何维权??非常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