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把我朋友打了,经过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派出所调解要求对方赔偿住院费加误工费总计9500,对方同意了,但当时没带钱,警察要求第二个礼拜六去派出所解决,结果对方跑了,因为对方找人了,现在派出所就一直拖,问一次就是正在抓人中,到现在都三个多月了,对方父母一直在这,打人的那个一直躲的,警察一直不抓人,我朋友该咋办?

暴力伤害
2019-01-09 09:28: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情节严重有可能面临1000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
    2.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就赔偿问题双方可以调解、协商解决,不能协商一致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

  • 1、因打架被拘留后,打人者仍要进行赔偿。
      打人者因打架而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的,只是承担了相应的行政或刑事责任,但不能因此而免除其民事责任。如果因此而经对方造成损失的,打人者仍然有民事赔偿责任。
      
    2、如果双方就民事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受害者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赔偿纠纷;如果是被涉嫌犯罪的,受害者也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 1、你可以报警处理,根据你的叙述你可能构成轻伤的话,打人者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你是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的原因被他人打伤的话,你的情况构成工伤,单位应该在事情发生后为你申报工伤,单位不给你申报的话,你也可以自行申报,然后在申请评残,根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数额,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

  • 二、误工费的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2项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第50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