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1年,我在我哥哥那里工作。那时,他出去工作了。他刚刚来了一个要账户的人。那时,我给了别人一张要账户的借据。结果,我哥哥没有给别人结账。2017年,那个有借据的人直接起诉了我!现在我想强迫它。我也没钱。我想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2021-05-11 14:14:2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民间借贷强制执行以及有关时效的问题具体如下:
    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律条文:《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您好,建议协商,如果对方真没钱,您可以要求对方打条子,关于事情的经过要写详细,协商对方身份证号,如果不打条子就去起诉,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可以找个专业律师详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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