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厂工作时被电击伤了。当时我晕倒了。醒来后,我一直头痛,胸口不时疼痛。然而,经过各种检查,我没有发现任何问题。现在我出院了。我想辞职。我能得到什么补偿?

暴力伤害
2021-05-11 15:23: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公司未给购买社保,如果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出辞职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