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性起诉离婚,判决书生效,男性只支付两个月的抚养费。现在因为探视次数的问题无法协商,男性强迫不支付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后,男性可以上诉吗?不执行的不列入黑名单。如果他买车是别人买的,就不能阻止他买车!
-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因此当事人应当在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的两年内申请执行,如果执行过程中未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一般采取中止执行,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恢复执行。
-
您好,您这种情况最好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吧
-
你好,尽快起诉解决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