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阿姨在隧道工作,平时健康,在隧道蔬菜基地工作,从晚上到早上9点,前天早上工作结束,在工地吃完早饭,突然手脚不动,去县医院发出危重通知书,转到市级医院,主动脉夹层,心血管破裂,脑梗塞,昨天死亡。我可以向隧道老板索赔多少钱?有什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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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人在工地干活过程中,非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理应由工作单位负责赔偿;如果工人属于故意而为,那么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工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操作失败,但公司方监督人员已经告知其操作有误,工人拒绝接受意见造成意外伤害的,则工人个人负担全部赔偿的50%以上,公司负担50%以下;如果工人故意而为而公司方监督不力的,或没有告知其存在风险必须停止的,公司方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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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遭遇工伤的,可以先进行工伤鉴定,然后根据工伤鉴定结果进行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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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