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离婚快两年了?离婚时候孩子不愿跟他他就不给抚养费?孩子监护人是我?并且给男方要求给他5000元人民币?离婚后两个月一切都好?两个月后他就开始不断给孩子和我打电话?我不同意?他就骚扰我们?并对我们打骂?在孩子身上找各种问题?报过警不止一次?民警说管不了?后来还是来骚扰我们?并要求孩子每天都要去奶奶家?过年过节也必须在奶奶家?女方家这边的人不让见?到现在还一直骚扰我们?多次说要复婚?但我不同意??孩子也害怕?不想我们复婚?所以他对我们又打又骂?孩子也挨了打?我们连夜逃出来?无奈孩子辍了学?念到初三上半年?他知道后不断上我的父亲和姐姐家门口蹲着?往我父亲家中扔石头?我父亲因此心脏病复发?姐姐也是身体不好?每天50多个电话都是他打来的?非说孩子是被我带跑的?不让他见孩子说我姐姐包庇我们??我劝过孩子回家?但孩子已经被吓得没胆了?说什么也不回??他还对我姐姐放下狠话说孩子要是不回去?抚养权不归他?就要整死我们一家人?现在我们在外地?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每天在我父亲和姐姐家骚扰?我们通知过他家里人?但都表示没办法?不管?我父亲也抱过警?民警立案后就走了?到现在他还是骚扰我家人?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1-09 11:50: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探视权。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之后,不直接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男女双方离婚通过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一般由双方协商解决。在诉讼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一般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综合考虑各方的条件,最后作出判决。
    对于一个母亲来说,首先需要调整好心态,正确分析和认识自己的优势和不足,认真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以便争得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主要考虑的是哪一方对孩子的生活和成长更有利。
  • 如果双方离婚时,已经将共有的房产归属于子女,且已经签署离婚协议。那么这份协议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双方都必须遵守和履行。也就是说,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单方面出卖该房产。
      同时,如果一方已经单方面出卖,另一方可以选择起诉,并要求赔偿或者要求将该卖房款存于子女名下。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一条 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一般法院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情况:
    (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 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5)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 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判随女方生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综合考虑按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月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