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父亲想把他名下的一套房子赠予女儿,然后过户写女儿的名字,但是女儿己X婚,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1-05-12 04:03: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一旦过户给子女,那么房屋就归子女所有,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就不能再主张分割。《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夫妻共同财产过户给孩子是可以的,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是没有任何的贡献的,故而在离婚时,若是想把财产交给孩子,那么就只能通过过户的方式,此时孩子属于获赠财产的一方,需要按照获赠财产的一定比例,缴纳税额
  • 要看过户的手续而定,如果走的买卖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购买。如果是赠与,没有强调是赠与给个人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都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这包括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平等地履行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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