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孩子五岁,和邻居家的孩子在邻居楼上玩,有一精神病人打过我孩子以后又把我孩子从三楼推下,邻居家的孩子来喊我说精神病打我的孩子,我去以后孩子已经从楼上掉下,当场昏迷,送至当地医院说病情严重不给治疗,转至徐州医院,住院18天出院花了4万多元钱。经刑事调查,精神病不付刑事责任,但监护人要赔偿医药费,但是监护人态度恶劣,不愿赔偿,该怎么办。

2019-01-09 11:59: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父母离婚后,对于还未成年的子女成长来说,不仅需要抚养,也需要监护。那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责任和义务有哪些?  监护人是指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依法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哪些?未成年人父母是未成年的监护人。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
    (一)》第二十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所以监护人屡行义务直到未成年人成年止。也就是年满18周岁。但除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规定的以外。同时,除了支付未成年人抚养费之外,对孩子的教育,安全等健康成长各方面,未成人的监护人都需要尽最大的责任和义务。
  •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委托其他人照顾未成年人,比如将未成年人寄养在别人家里一段时间.在他人受监护人委托照管未成年人期间,因为未成年人的过错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一般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而非受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两个例外:  第一,如果监护人和受托人之间早就约定了在此类情况下由受托人来赔偿的,那么就由受托人来赔偿.  第二,如果受托人有疏忽,他本来应该发现未成年人的行为会损坏别人的财产或者会危及到别人的人身安全,但是因为大意没有发现;或者受托人故意让未成年人去损坏别人的财产或者伤害别人的人身的,则受托人需要和监护人一起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 一般情况下有精神损失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精神损害赔偿应适用如下两个方面场合:
      1.侵害生命权对其近亲属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救济。
      2.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亲属所造成精神痛苦的救济。
    目前,在一般案件中判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应坚持宜低不宜高的原则,防止将当事人的期望值拉得过高。数额原则上控制在5万元之内,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有特殊情况需要超过5万元的,应报请审委会研究决定。
  • 工伤赔偿责任采取雇主责任即无过错归责原则(也称为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具体指,只要发生工伤事故,不究过失在谁,企业主无论是否有过失,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 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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