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013年五月份买的商品房,部分为贷款,6月26日去领取钥匙,物业公司要求我把2011年至今的物业费补交上,理由为开发商从2011年未交,现在要我们业主补交,这样是否合理?我该怎么办

2019-01-09 12:08: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因为房子质量问题没入住,还要交物业费吗?房屋质量问题与物业费是两码事。房屋质量问题找开发商解决、赔偿,但物业公司提供了物业服务,就必须缴纳物业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因为房子质量问题没入住,还要交物业费吗?   按时缴纳物业费,是业主应尽的义务。只有在物业公司完全没有履行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业主才可以拒缴全部物业费。
    所以。也不能因为房子质量问题没入住,就不交交物业费。
  • 物业费的组成部分--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并持有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划分为五个等级,其中
    一、
    二、
    三、四级企业能从事城市房地产开发业务,五级企业只能在本地区从事村镇房地产开发经营。因此,审查开发商的资格不仅要从形式上看其有关证件是否齐全,还应从实质上去审查开发商有无相应的开发资格。为慎重起见,建议购房者尽量选择被评为一级或二级企业的房地产开发商。
  • 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就得出抚养费;贷款是夫妻双方的债务,离婚后两个人都得还贷款。若协商不成就起诉离婚,由法院依法判决。但是,关于夫妻双方的贷款债务应该由夫妻双方承担,与子女无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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