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去年7月买了温泉房,签的不是申请合同吗?业者在15年12月下了房间,但是到期后没有按照合同下了房间。商量口头上说16年5月可以下房,想商量一下,这个房租买卖合同有法律利益吗?我可以要求退房吗?或者,我可以向业者提出什么样的赔偿呢?谢谢你。

2021-05-12 13:53: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担保的主合同到期之日起六个月内,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过权利或提起仲裁诉讼,担保人仍然要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你好,请问产生了什么纠纷
  • 协商或是诉讼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