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是16年8月30日在医院右肩胛骨骨折的钢板,医生说一年半去取钢板,上个月28日手术还是在那家医院取钢板,医生说钢板已经取不出来了,说钢板冷焊死了两个螺丝,取不出来了。这是医疗错误吗?

2021-05-12 14:59: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4、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
    5、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
    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 可申请医疗过错认定
  • 经过鉴定才能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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