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15年12月支付了最后的社会保险,激动得停止了,只支付了医疗保险。下岗多年,15年了,所以停止了。但是,现在听说退休的时候钱很少,所以到现在为止想再交付,需要再交付吗?

2021-05-12 18:12:5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你好,实践中,对于社会保险赔偿纠纷一般会作为劳动争议案件予以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