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07年7月大学毕业,至2019年8月,共有145个月的职工社保缴费记录,其中,有累计30个月的养老保险是由单位所缴纳的(分别为三家单位,30个月为累计数字,不是连续的30个月,均有合同)。其余115个月,因辞职,以个人名义全额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2019年9月考入事业单位后,这145个月,均未核算为工龄。这是符合政策的吗?另外,以前所有缴纳社保的年限及费用是否会在退休后纳入缴费年限?感谢您!

2021-05-12 23:34:5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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