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卖给买方自己支付10000元存款,先支付95000元利息房费买方支付,但必须先完成房子。对不起,房子的所有权属于买方,如果剩下的房费没有支付的话,我该怎么办?

2021-05-13 08:04:5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夫妻在离婚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可以选择如下两种方式: 一种是在离婚前变更,另一种是在离婚后变更。在离婚前变更产权人名字是不用缴纳契税等各种费用的,因为这时房屋仍然是夫妻共有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仍为双方共有财产。
    在离婚后变更产权人名字是否需要缴税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1999年6月3日)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
    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因此,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转移,只要能提供离婚判决或离婚证等能证明夫妻确已离婚的有效文书,则同样不需要缴纳契税等费用,因为由于离婚引起的房屋过户不是房屋买卖行为。
  • 购房者逾期支付房款时,卖房者可以要求继续付款之外,还可以要求购房者支付相应的利息或合同中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卖房者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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