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同学和我借了25000元,说2017.7.30还款,没到期,而且现在连电话都没有,信息也没有回来,而且我们不在城市,他来我住的城市找我借的钱,起诉时变成了哪个法院。

2021-05-13 14:23:3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借款合同产生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应该向合同法履行地或者其他与合同有关的地点的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个人债务的追讨,需要的资料主要是要有证明债务的证据。 如果是因债务而向法院起诉的,则应该向法院提供以下的材料:
    1、诉状。
    2、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如果有一方是公司的,则应该提供工商登记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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