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36岁,在当地工厂工作,上班期间和在工厂工作的修理工吵架,他先骂人后,我退休后,他用板子打我的眼睛,缝了七针。问医生好像没有轻伤,缝合后脸上会留下伤痕。我报警了,对方的意思只赔偿我的医疗费是合理的吗?

2021-05-13 21:33:2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您好!那您孩子医药费花了多少钱?伤得重吗?如果伤得重的话,那就可以考虑做了伤残鉴定以后再来索赔,不能协商就可以起诉,如果伤得不重的话,那就建议你们协商解决,最好不要打官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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