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提前一个月跟店长说离职,但不给填离职报告,已其他理由拒绝了,一个月后直接走了,工资被扣,请问还能要回来吗?

2021-05-13 23:5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属于试用期辞职的,需要提起三天告知用人单位,但 需要支付工资,如用人单位行为不合理的,可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离职一般要提前向单位提出,待单位安排交接好工作后正式离职,而不是像你这样说走就走,至于单位因为此事扣你工资及金额多少,要看公司是否有相关的规章制度以及是否给单位造成相应损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讨薪属于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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