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门没有明确规定一定要支持13薪。只是在劳动法有规定,如果公司主动辞退你,理应不足一年按一年算,一年要多加一月工资。但是用人单位与员工签
合同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员工十三薪的话,那就要按合同约定来。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就可以,十三薪应该是指除了每年十二个月的正常每月发放工资外,作为年终奖或者其他奖励措施而发放的所谓第十三个月工资。这是由各单位依据其规章制度的规定自行确定的,法律不会对此作出强制发放的规定的,因为这属于单位自主经营权的范畴。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十三薪”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