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丈夫,入室盗窃被逮捕,据说是两千元现金,当事人后来说有金银饰品,具体来说,派出所逮捕的人说偷东西被逮捕,被拘留了,以为什么都没有,现在好像被申报了,谁也看不见了,说什么立案调查了,是否被定罪,家人现在什么都不知道,怎么办,如果被定罪了,要多长时间?

刑事辩护
2021-05-14 11:1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涉嫌毒品犯罪的,刑事拘留最长37天,第37天必须释放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刑事案件,逮捕前的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经批准可以延长,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半个月。
    如果有退回补充侦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况,上述期限还要重新计算。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按照法律和事实处理
  • 只能依据证据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