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提交了离职申请,已经签完字,工作交接也交接完毕。但是公司要求我在公司再干一个月才可以正常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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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属于公司单方行为,对您个人没有任何约束力!
如果您的离职手续都是依照法律、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来进行的,您可以随时离开公司!并有权要求开具离职证明材料,公司也有义务为您办理该手续。
如果公司一味跟你拖延影响您另谋他职,或不给您办理相关转递手续,如档案、保险之类的,您可以依法主张自己的权益,提起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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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通知后才能辞职,但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你可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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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仲裁机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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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