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电池被盗,价值3600,被回收被回收了,但是盗窃者擅自更换了电池。因为更换的钥匙和电池不一致,所以对电池的骑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失主必须重新更换钥匙,花费了100元。而且,盗窃者擅自扔掉了电池上的雨棚。盗窃者应该赔偿这些东西吗?

刑事辩护
2021-05-14 13:15: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应当报警,由公安机关侦查,依法追究偷东西的人员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3〕8号
    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你好,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赔偿的范围一般是以实际损害、实际经济损失为依据。当然,这里的财产包括有形的财产,也包括无形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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