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个刚生了孩子的妈妈,跟老公之间觉得存在很多问题,现在存在着离婚,婚前婚后我们经济在一起,婚前他借朋友的钱,还有买衣服,首饰那些都是我跟他一起还的,婚后他还借了朋友的钱,现在还没有还,农村结婚风俗男方要给女方彩礼,婚后买的东西,他现在要求我还彩礼钱,家里的电器就是冰箱是我在老家坐月子期间他买的,他说那个是他买的,不算公共财产,我想问一下,这些怎么分,如果离婚财产怎么分,孩子我想要,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1-09 20:02: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双方可以就子女的抚养问题和财产的分配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由法院判决。《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协议离婚的具体步骤:
    1、双方写好书面申请和协议,包括给民政部门的离婚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包括双方对财产、孩子抚养等方面的协议。
    2、带上2寸免冠照片、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申请书,离婚协议书到民政部门的离婚机构。
    3、听取工作人员的安排和要求。
    4、领取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时间一般为即时。即只要双方到场,且材料齐全,当时就发给离婚证书。 诉讼离婚的具体步骤:
    1、调查收集证据。
    2、写离婚起诉书。
    3、到法院立案。带结婚证和身份证。
    4、诉前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如果需要)。
    5、进一步取证。
    6、庭前询问或开庭。
    7、开庭,再开庭(复杂案件)。
    8、补充证据(如果需要)。
    9、宣判,拿调解书或判决书。 诉讼离婚的法定时间为1--6个月,实践中一般离婚案件的时间为1-3月。起诉离婚的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的程序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当事人双方必须亲自申请,不得委托别人代理,还要出具两人共同签名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及债务的处理等平等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要合法离婚协议不能想怎样写就怎样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否则是无效的。 比如,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对子女抚育、财产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协议不允许对离婚附加期限条件,使离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状态;不允许约定离婚不离家;不允许一方代为子女免除另一方的支付抚育费的义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住房分配、离婚一方给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都要写明白,且必须合法。 协议离婚后反悔怎么办 由于感情上的原因,一些夫妻在协议离婚后又后悔,此时该咋办?这种情况下,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 还有的离婚反悔不是因为感情因素,而是因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物品、债权债务等问题未及时履行发生争议,或者要求对子女抚育费规定进行变更,或因遗漏财产及债权债务等问题发生争议,此时,必须到法院起诉。 协议离婚中有哪些常见纠纷 协议离婚的纠纷,有的情况下是因为一方事后感觉在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吃亏上当或不合理而引起的。有的人当初签协议时甚至完全听任另一方的安排,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权利。这在事后很容易出现纠纷。
  • 夫妻共同平等分割:财产在离婚时应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 在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法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公平公正地分割共同财产。原1980年婚姻法对此项规定的表述是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
    在大多数情况下,夫妻离婚,家庭成员中未成年子女恐怕是不幸婚姻的最大受害者。
    因此婚姻法修改中特别强调了对子女权益的保障,将其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优先考虑的因素,将原条文中“女方权益”和“子女权益”的先后位置作了调换,修改为“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是否要考虑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呢?最高人民法院1993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中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但根据本法的规定,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法院考虑的因素仅是子女权益和女方权益,不涉及过错或无过错的因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